一、党委副书记张志军同志,在院党委会集体领导下,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,全面主持院党委工作。
联系教师第二党支部(环境科学与工程系)
二、党委副书记曾志伟同志,兼宣传委员,协助做好学院党委各项工作,负责宣传教育工作。
联系:学生第一党支部(矿物加工工程专业、资源勘查工程专业)、学生第二党支部(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)、学生第三党支部(环境工程专业)、学生第四党支部(安全工程专业、核安全工程专业)、学生第五党支部(矿物资源工程专业)
三、党委委员王清良同志,担任纪检委员,负责纪检监察工作。
联系:教师第四党支部(矿物加工工程系、地质勘探工程系)、研究生第一党支部(安全学科)、研究生第二党支部(矿业学科)、研究生第三党支部(环境学科、地质学科)
四、党委委员贺桂成同志,担任安全保密委员兼统战委员,负责安全保密及统战工作。
联系:教师第三党支部(矿物资源工程系、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系)、教师第五党支部(实验中心、综合科、教务室、科研办、学报自科办)
五、党委委员徐守龙同志,担任组织委员,负责组织工作。
联系:教师第一党支部(安全科学与工程系)
六、党委委员龙冲同志,担任青年委员,负责青年及群团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