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复试名额
资源与环境(环境工程方向)、环境科学与工程采取差额形式复试,差额比例为120%。
(二)复试程序
(1)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;
(2)在复试前到新二教A307室进行资格审核;
(3)资格审核合格后,在规定时间至特定地点参与专业课考试、综合面试、实践(实验)能力考核。
(三)复试内容
(1)专业笔试:满分100分
1)资源与环境(环境工程方向):《环境工程学》,满分100分
2)环境科学与工程:《环境工程概论》,满分100分
(2)实践(实验)能力的考核:满分100分
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,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(3)综合面试:满分100分
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、专业素质和能力、综合素质和能力、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,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,满分为100分。包括以下内容:
1)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:合格/不合格
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,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,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2)专业素质和能力:满分50分
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;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。
3)综合素质和能力:满分20分
本学科(专业)以外的学习、科研、社会实践(学生工作、社团活动、志愿服务等)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;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(遵纪守法)、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;人文素养;举止和表达礼仪等。
4)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:满分30分
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,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。具体以各学位点招生单位公布复试方案为准。
(4)加试
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,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(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),满分为100分,考试时间90分钟,加试方式为笔试。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,但任意一门不及格(低于60分)者将不予录取。
资源与环境(环境工程方向)、环境科学与工程加试科目如下:
1)加试科目1:《水污染控制工程》
2)加试科目2:《大气污染控制工程》
(四)复试时间与地点
资格审核:
4月12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5:30,新二教A307
(1)专业课考试:
4月13日上午8:30-10:00,新二教A201
(2)综合面试:
第一组:4月13日上午10:20-12:00,下午13:00-18:00,新二教A303
第二组:4月13日上午10:20-12:00,下午13:00-18:00,新二教A305
(3)实践(实验)能力的考核
4月13日上午10:20-12:00,下午13:00-18:00,新二教A406
(4)候场地点
新二教A201
(五)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
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%,复试成绩占40%计算,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(总分为100分,低于60分为不合格)。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,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:
考生综合成绩(100分)=初试总分/5×(60)%+复试成绩×(40)%。
复试成绩=专业笔试×(30)%+实践(实验)能力的考核×(30)%+综合面试×(40)%
(六)调剂筛选原则
(1)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,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,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;
(2)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【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:英语(一)、英语(二)视为相同;数学(一)、数学(二)、数学(三)、数学(农)视为相同】;
(3)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,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根据复试总成绩,择优录取。